【回收廢四機公告】
若您於本網站購買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及冷、暖氣機之新品,我們將全面配合環保署廢四機回收服務,詳情說明如下:
- 依規定,消費者購買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及冷、暖氣機之新品時,販賣業者應提供消費者無償之廢電視機、廢洗衣機、廢電冰箱及廢冷、暖氣機
(以下簡稱廢四機)
回收清除服務,不得以消費者無付費或其它任何理由拒絕回收工作。
- 應回收的廢四機定義如下:
- .電視機:包含影像管類,非影像管類(本類限使用交流電)及彩色影像投射機(指內投式彩色影像射電視機)。
- .冷、暖氣機為標示冷房能力8000Kcal/h(或9.3KW)(含)以下之窗型、箱型及分離式冷、暖氣機。
- .電冰箱:包含壓縮式及電動吸收式的冰箱、冰桶。
- .洗衣機:洗衣容量為乾衣15公斤(含)以下者。
- 「回收清除無償服務」,係指搬(載)運行為,不包含額外拆卸作業需動用大型機具者(如吊車、
升降機…)、工程施工(如裝潢、修復…)或危險施工(如人力掛牆…)等範圍。再者,廢冷、暖氣機之回收清除,因具專業性,得仰賴人力技術進行拆卸相關工程,只限購買冷、暖氣機新
品時適用。
- 「回收清除無償服務」之服務地點,係指新品送貨與廢品回收須為同一地址。
- 消費者若有廢四機之回收清除需求時,消費者得自行選擇回收交付方式、對象(販賣業者、回收、處理業者或各地方清潔隊)。
- 消費者除於購買新品時提出廢四機之回收清除需求,也可選擇自行報廢,回收相關資訊可於環保署資源回收網
(http://recycle.epa.gov.tw)
選點畫面上方「回收處理業」專區、查詢材質 (廢電子電器類)
及機構地址縣市即可,或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
0800-085-717,確認所在地點之清潔隊、回收業、處理業之聯絡方法。
環保署相關法規說明:「http://ivy5.epa.gov.tw/epalaw/index.aspx」
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 0800-08571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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